2025年10月10日下午放学前,接到济南市市中区泉秀小学班主任王老师电话,家长第一时间赶到学校,看到学生(男生)被同桌(女生)用校本课作业中的带钉木制框架打伤,左眼内侧、左鼻梁及眼皮红肿,左眼内眼角流血的伤情,家长非常揪心,此事件暴露了校园安全管理中的关键漏洞。结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校园伤害事故的界定——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场景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事件,这起事件已构成明确的校园安全事故。


事件核心的疑问直指校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何带钉子、有棱角的木制框架能进入校园并出现在教室内?中小学校园普遍明确禁止携带具有攻击性和安全隐患的物品入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发布的违禁品管控清单虽未直接列举带钉木制品,但明确将“具有攻击性的危险玩具”纳入管控范畴。带钉木制框架显然属于可能造成戳伤、划伤的危险物品,无论其是否为校本课作业材料,都应纳入学校危险品管控体系。若该材料由学校统一发放,说明校方未对教学材料进行安全筛查;若为学生自行携带,则反映出校门安检与日常物品管理存在明显疏漏。
更值得反思的是,学校为何未针对此类潜在风险设置安全隐患提示?数字油画与手工类课程因涉及工具和材料使用,本就是安全防控的重点领域。专业教学规范明确要求,此类课程需提前排查材料安全隐患,并通过安全提示、操作指导等方式防范风险。带钉木制框架的使用场景中,无论是材料分发、制作过程还是课后管理,都应配备清晰的安全警示与教师监督。而此次事件中,安全提示的缺失,本质上是学校安全预防措施的缺位,违背了“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与安全教育”的基本要求。
根据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原则,上课教师对课堂材料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班主任则承担课间安全管理职责。这起事件中,木制带钉有棱角材料的流入、使用监管与安全提示的双重缺失,意味着相关岗位职责未能落实到位。校园安全从来不是被动应对,而是需要通过“每月全面检查、每日巡视”的设施材料排查,以及常态化的安全提示与教育构建防线。
目前,受伤学生的CT检查报告结果:符合左侧眶周软组织挫伤表现(见附件);关于该学校的安全隐患如何整改正在沟通中;但更重要的是学校需正视管理漏洞。唯有查明材料来源、追究监管责任,建立教学材料安全筛查机制与全场景安全提示体系,才能让“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原则真正落地,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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