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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子能抵扣工程款吗?

       新城又问题了,近日新城控股的一份“供应抵房协议”曝光,该协议甲方为新城控股旗下某公司,乙方为某工程管理公司,丙方(亦为房屋买受人)也是该公司。

从协议中看,乙方与丙方自愿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某项目住宅,用以冲抵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但是该项目并未取得余艘许可证,这样的房子能抵工程款吗?


       众做周知,房子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在可以面向市场销售,如果没有预售证,是不能销售的,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屋销售是否是违法行为?如果所抵房源是暂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便签署了协议,同样没有相应保障。

       济南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现在开发商“保交付”情况下,对各工作施工中加班加点,大多费用都需要垫付资金,开发商经常“事后算账”,现在大环境下,用建筑房屋抵扣工程款也不稀奇,但是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还是风险挺大的,开发商此硬要求以房抵,也只能硬着头皮签署,举也是着实无奈。

       新城控股该子公司此次选用尚未取得预售可证的房源进行工程款抵扣,是出于资金压力,亦或是为了继续降低负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供应商的立场来看,其无法顺利拿回工程款的风险是加大了。

信息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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